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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签的合同提供劳务,现在客户把钱打给了分公司,到时候开票也是开回总公司,相当于分公司代总公司收了款,这样可以吗

84784971| 提问时间:2023 01/2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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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合同提供劳务是总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只有总公司才有权开票,因此分公司代收客户款项不太符合常规,容易引起客户的疑问。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分公司的收款行为不能构成与客户的合同法律关系,即分公司收到的款项不能被认定为履行合同的一种形式。因此,总公司在替分公司收款的情况下,应当准备好有关的证明材料,以便在未来的纠纷中自己不受影响。 此外,总公司也应该考虑,如果是分公司收了款项,那么总公司还需要分配一定的提成或者税收所得分配给分公司,才能保证分公司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在分公司收款的情况下,总公司要细心考虑细节,才能较好地实现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经营利益的最大化。
2023 01/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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