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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前年,去年把这个税款交了,假如今年稽查,这部分税费要不要交滞纳金?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2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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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在税法 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应纳税的增值税税款应于税法规定的时间届满时发生,并办理申报,并交纳税款,才算是履行了其纳税义务。 如果今年被稽查,由于你去年把这部分税款交了,所以这部分税费不需要交滞纳金,只要确认确实交了税款,也就可以不用交滞纳金。 但是,即使你交了税,也有可能新复核或综合核查,发现你漏交了一些税款,这时候应及时补缴,并交滞纳金,及时根据税收相关规定完成税款缴纳,以免产生更大的税务处罚和经济损失。 在此,建议广大纳税人务必认真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及时缴纳应纳税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23 01/2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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