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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所有的发票可以总公司报销并抵扣所得税吗? 开的就是分公司的名字也可以吗?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1/2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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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发票可以报销并抵扣所得税,但必须保证属于本公司的支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票号码、名称、金额等信息应与支出相符; 二、发票内容应涉及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发生的费用; 三、发票应符合有效发票的要求,具有注册号和税务机关开具的有效性。 如果开的发票上的名字是分公司的名字,那么也可以报销并抵扣所得税。例如,某公司旗下有一家分公司,其发生的费用可以由总公司报销,如果发票上开出的是分公司的名字,也可以报销。 另外,所得税抵扣也有一定的标准和限制。符合税务机关政策要求的支出才可以通过所得税抵扣。在抵扣前一定要查看相关抵扣的政策规定和税率,以免因抵扣不当而产生违法后果。
2023 01/2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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