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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公司代缴的律师费,可以开被代缴公司的发票名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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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的抬头应该是律师费真实的付款人,而非代缴的公司。代缴公司无法开具发票,也没有开具发票的资格。若想要开具发票,要求付款人本人或其他作出付款承诺的第三方向发票销售人实施发票销售及收取费用。
此外,在律师费的发票开具中,发票内容也要求填写费用明细,而不是简单地写作“律师费”。这就要求发票开具者提供具体、完整的付款明细,包括支付的原因、支付的目的、支付的金额等。只有在费用明细的填写准确及真实的情况下,发票才能被税务机关接受,才能真正为付款人带来税收减免。
拓展知识:发票作为税收凭证,税务机关会对发票使用进行监督。例如,在开发票时要求填写准确的发票内容,若发票内容存在实质性错误,税务机关有权随时查看发票内容,或者责令付款人补充材料,增加审核难度,甚至吊销发票使用资格,避免税务逃漏问题的出现。
2023 01/26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