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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汇算清缴后补交税款如何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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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CNCA-1)第十五条:“小企业汇算清缴后补交的税款,分别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种)和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税种),分别编制借方、贷方;”
因此,小企业汇算清缴后补交税款做分录时,需要分别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种)和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税种),分别编制借方和贷方,内容包含:
1、借方:收入类科目;
2、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种)或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税种)。
拓展知识:企业汇算清缴具有征管两种税款(营改增前和营改增后)特性,一般情况下,企业在缴清当期应缴税款到期前,参照税务机关报表及账簿,按照税费种和实际税款额,分别记录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记税务机关报表贷方,税款转账借方,完成汇算清缴。
2023 01/26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