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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日甲公司以895万元(含支付的相关费用1万元,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60万元)购入乙公司的股票,占乙公司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40%。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政策具有重大影响。2018年4月1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2 000万元(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均相等); 甲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收到上述现金股利;2018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假设利润均衡发生);2019年4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20万元;甲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收到应得现金股利; (3)编制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确认对乙公司投资收益时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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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确认对乙公司投资收益时的会计分录为:
1. 应收现金股利60 万元:股东权益—应收现金股利60万元;
2. 股票投资895万元:资产—股票投资895万元;
3. 可供出售投资贷款:资产—可供出售投资贷款;
4. 利息收入:收入—利息收入;
5. 应收现金股利120万元:股东权益—应收现金股利120万元;
6. 股东的权益:股东权益—股东的权益。
拓展知识:投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投资中获得的收益,是投资活动的收入。投资收益可以包括投资分红、利息收入、股票价值增值等,也可以由于投资本金未获得回报而引起的损失。
2023 01/26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