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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员工S,A公司和B公司是互不关联的公司,A公司与B公司达成共享用工协议,B公司每个月将谈好的工资付给A公司,,A公司统一支付给员工S,员工S的劳动合同依旧在A公司。 AB公司分别如何财税处理呢?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26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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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共享用工协议应依据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确定如何处理税收责任。 首先,A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对员工S的工资收入按照个人所得税规定进行缴纳,A公司需要对从B公司接受的工资收入进行计算分摊,即将来自B公司的服务收入作为A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税务处理。其次,B公司也应该根据税务法规,将给A公司的工资收入作为劳务费支出进行税务处理,并将相应的销项税、进项税等加入月度税收处理范围中。 拓展知识:以上财税处理的步骤依照的是服务协议或者劳务协议的处理,当然,也可以采用买卖或者出租协议的方式处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双方把握合作方式,确定最适合的处理方式和财税处理流程。
2023 01/26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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