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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费用规定上计算金额:(土地成本+开发成本之和)*10%,这个我们可以不扣除吗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1/2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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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房地产开发费用规定,计算金额的公式为(土地成本+开发成本之和)*10%,但是不一定要按照这个公式来计算,也可以根据房地产开发费用规定中规定的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在实际运用中可以不扣除这些费用。 在运用的时候,首先要明确政府对房地产企业提供的补贴、减免等政策是否可以抵消税费,如果可以,就可以不扣除,即(土地成本+开发成本之和)*10%。如果不能,则需要在(土地成本+开发成本之和)*10%的基础上扣除补贴等政策提供的费用。 此外,在使用房地产开发费用规定时,还要注意地方政府对土地、房屋税等有没有特殊的规定,一旦有,就要按照这些特殊规定来计算,以保证在使用的过程中符合政府规定的要求。 拓展知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运用房地产开发费用规定时,还要注意不同地区政府的政策有异,比如有的地区有统一计税、单纯计税等规定,因此应该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来选择不同的计算方式,保证在计算时符合政策的要求,以减少因政策理解的不清而造成的麻烦和金钱损失。
2023 01/26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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