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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我是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行业,转租出去的房产,收对方的物业费部分,我可以开出去物业费发票给对方吗?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26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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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小规模纳税人转租出去的房产,开出去物业费发票给对方是不允许的。预付租金发票,正常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发票”,属于货物或应税劳务,理论上可以开具,但是由于支付物业费不能构成业务发生,所以不能用发票代替记账凭证。据解释,物业费应当以收据形式出具,不能够使用发票出具,所以您想开出去物业费发票给对方是不允许的。 很多企业因为物业费的需要,而需要出具付款凭证,此时,除了可以使用收据,还可以使用“通用发票”,所谓的“通用发票”就是正常的增值税发票,但是开票时,只需要记录“核减类型”即可。为了有利于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议您可以使用“通用发票”记录这一笔支出,以便于后续的报销和核算。
2023 01/26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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