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运输费不考虑增值税。乙材料单位计划成本100元,月初“原材料一乙材料”余额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一-乙材料” 余额为贷方100元,“材料采购一-乙材料”余额为20000元,本月发生业务如下: (1) 5日,收到上月购入的乙材料并验收入库, 数量为21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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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第一步:
计算本月乙材料的采购金额,即:乙材料采购金额=采购量×单价=210千克×100元=21000元
第二步:
将乙材料收入入库,并用“原材料一乙材料”将乙材料的收入结转到本期,即:“原材料一乙材料”借方21000元,“材料成本差异一-乙材料”贷方210元;
第三步:
更新月初余额,即:“原材料一乙材料”余额为:10000-21000+21000=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一-乙材料”余额为:100+210=310元;“材料采购一-乙材料”余额:20000-21000+21000=20000元。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本次业务发生之前,原材料一乙材料的余额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一-乙材料的余额为100元,材料采购一-乙材料的余额为20000元,乙材料的采购金额为21000元,本次业务发生后,原材料一乙材料的余额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一-乙材料的余额为310元,材料采购一-乙材料的余额为20000元。
拓展知识:计划成本核算是一种以直接物料支出及直接劳动支出为主的核算方法,其主要涉及对原材料、外协加工、包装物、运杂费等的计划,以及物料的采购、运输、入库,劳动人员的招聘、薪酬福利等内容的核算活动。通常,计划成本核算的结果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活动成本,为企业管理提供准确的费用管理信息。
2023 01/26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