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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过节给员工发的米面,已经把金额放到工资薪金一起申报个税了,这个还需要做到工资薪金-福利费嘛?汇算清缴时是否受14%的扣除限制?

84785040| 提问时间:2023 01/2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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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过节给员工发的米面类福利可以属于“福利费”,可以纳入工资薪金总额,在报税时可以完全扣除,不受14%的扣除限制,也就是说,这个金额在申报个税时可以全部扣除税额,从而降低纳税义务人的税负。关于“福利费”的定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个人所得税收入核定及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发〔2010〕25号)规定,福利费是指在纳税人的支付的,为发薪人提供的,在支付工资薪金类型的支出中,为发薪人提供的部分费用,如:伙食补助费、物业管理费、公积金补缴费、社保补缴费、住房补贴费等。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报税,既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或个人的税收负担,又要确保符合国家有关个税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企业或个人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总而言之,企业在报税时,要特别注意福利费的报税问题,确保税收管理的合规性和减轻企业或个人的税收负担。
2023 01/26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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