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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A转给B的借款,然后A让B转给C了,我们是B公司,三方协议或者委托付款书都盖章的话,还有没有税务风险呢?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2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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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根据您的问题,涉及A转给B的借款,B转给C的事件,若三方都签订协议或者委托付款书,且均已盖章,即可避免违反税收法规,造成的税务风险。 当前企业中的财税管理主要以税收法律为根据管理,重要依据有《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等,然而可能会存在税务风险,如财务部门在做账实施复杂的业务条件时,会出现税务风险。 为避免税务风险的产生,在A转给B的借款,而B转给C的问题上,企业可以在三方之间签订双方协议约定以及委托付款书,而三方协议或者委托付款书均已盖章,这也是为了能使企业避免违反税收法规所造成的税务风险。另外,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可采用财务报表审计和税务查询工具等方式,依法合理处理财务账务,并加强税务检查,进一步控制税务风险。
2023 01/27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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