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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汇算清缴时候,今年盈利了弥补了以前年度的亏损,所以今年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今年每个季度都预缴了税款,汇算时候亏损弥补又不需要缴纳税款,那是不是预缴的税款需要退回给我们企业呢?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3 01/2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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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把多缴纳的所得税退给企业,以补偿企业支付不必要的费用。如果汇算清缴期间,累计计算所得税和累计已缴纳的所得税之和大于累计应纳税收入额,那么企业应按其它规定进行退税,即将预缴的超出部分进行退税,将多缴税款退回给企业。 拓展知识:如果企业准备汇算清缴时发现累计计算的应纳税收入小于实际的应纳税收入,那么需要补缴所得税。如果情况反过来,企业就有资格申请预缴税款的退还,这时,企业应尽快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提出申请,以便尽早申请退税。
2023 01/2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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