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8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3 100万元购入A公司60%的普通股权,并对A公司具有控制权,有关交易资料如下: 2018年甲公司出售商品一批给A公司,售价(不含增值税)4 000万元,款项均已收到,商品成本3 200万元。至2018年12月31日,A公司从甲公司购买的上述商品中尚有50%未出售给集团外部单位,这批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1 800万元。 为什么不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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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由于A公司从甲公司购买的商品中有一半未出售,其可转换净值仍为1 800万元,甲公司没有任何减值迹象,因此甲公司可以考虑根据实际状况不准备减值准备。
在会计原则中,减值准备的发生判断标准的核心是可变现净值的情况,如果可变现净值小于其原值,则需要对相关资产终止价值进行调整,发生减值准备;如果可变现净值大于原价值,则不需要发生减值准备,而是保持原值,这也就是本例甲公司不准备减值准备的原因。
拓展知识:会计准则中的“减值准备”是指为资产及其组成部分的净价值降低到终止价值而准备的财务费用。它是对类似资产的累积损失的银行会计准则的显示,减值准备的发生一般是由于一次性的事件,例如货币贬值,或者资产的市场价值较原价值有明显的降低。
2023 01/27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