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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预付款,全额开票,实际未生产,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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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于全额开票,实际未生产的情况,可以采用汇算清缴办法处理。首先,纳税人应当按月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度报告单,考虑到被汇算清缴货物进项税额,在月度报告单中报送买方纳税识别号,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税率,发票号码,发票类型,发票发生日期,货物名称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发票金额,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以及购买方是否可以享受进项税减免等信息。
然后,核定纳税人的应纳汇总纳税额,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机关的要求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以及申报月份中发生的购买支出情况,抵扣减免税额等信息。
最后,在报送汇总申报表时,根据实际预收货款发票,加调发票金额,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发票号码,发票类型等信息,完成报税。
拓展知识:如果实际收到的货物和发票的规格和型号不符,同时发票已全额开具,可以通过调整发票的方式处理。纳税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票的金额,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发票号码,发票类型等,完成报税。
2023 01/27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