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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8年6月21月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向乙公司销售S,商品.货款50000元增值税率13%税额6500元 合同规定.乙公司须向甲公司预付货款30000元.剩余货款在交付货物后付清8月23日.用公司收到乙公司预付款项存入银行8月26日.用公司将货物发运到乙公司.乙公司验收货物后付清剩余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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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2018年6月2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向乙公司销售S商品,货款金额为50000元,税率为13%,税额为6500元。合同规定,乙公司须向甲公司预付30000元货款,剩余的货款在交付货物后8月23日付清。
8月2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预付款项,将其存入银行。然后甲公司将货物发运到乙公司。乙公司收到货物后,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拓展知识:预付款是指客户在买方发货之前,向卖方预先支付部分货款,以保证买方不会缺货或者发货延迟的一种货款支付手段。
2023 01/27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