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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9月20号刚刚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这个合同在12月19号完成时对方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20万,那我这个月可以暂估这个20万的技术服务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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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当然可以,在9月20号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应该按照费用发生的原则按实际发生的技术服务费的收入进行月度暂估,发票20万确实可以作为本月技术服务收入的暂估凭证。
但是,应注意12月19号开具技术服务费发票20万,可能存在把本月收入提前到上月实现的情况,如果是这种情况,暂估原则上应该是上月实现的费用,需要根据合同和发票的详情进行判断。
此外,还需要注意,技术服务费的发票,应满足发票制度的要求,发票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都要满足财务凭证的记账要求,才能作为有效的会计凭证,计入本月的技术服务费收入暂估。
2023 01/27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