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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暂估的8万元发票回不来了,汇算清缴已做调增,请问帐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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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对于前年暂估的8万元发票回不来的情况帐务处理如下:
1.根据预算法第63条规定:“暂估收入,在确实收到或不可能收到时,应及时抵减预算内已预算收入,或报有关部门批准抵减对应已预算支出”。
2.因此在暂估收入回不来的情况下,应将相应预算收入额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及时抵减掉预算支出中与暂估收入有关的项目,然后开具调增发票并进行资金的汇算清缴。
3.暂估收入回不来的情况可能与某些法律法规或财务制度相违背,为此帐务应当在报销、结算时,加强凭证和资料质量的审核,保证财务处理合规性。
拓展知识: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缴纳各类税费时,将本期应纳税费、本期累计已缴税费、本期应补(退)税费的汇总计算,再结合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最终对企业已缴税额及应补(退)税额进行清算的一种行政程序。
2023 01/27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