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别人给我们公司开票,但是老板自己私人付款给对方,没有经过公司账户付给对方公司这要怎么做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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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先给出我们公司的做法:根据《会计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老板私人付款给对方,则当事人应以“销项发票”为凭证,分录如下:
1. “银行存款”科目借方:老板私人付款金额;
2. “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方:金额为“销项发票”金额;
3. “应交税费”科目贷方:金额为“销项发票”的税额;
4. “应收账款”科目贷方:金额为“销项发票”金额-“应交税费”。
拓展知识:如果货物不交付,或者在付款时未付税的,可以参照上述方法,在计入“应收账款”之前在“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及“应交税费”科目中增加对应的未付金额,以分别记录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应交税费金额。
2023 01/27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