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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酱生产厂家, 从A厂买的盖子,然后直接拉到B厂,在B厂采购铁罐,B厂在帮忙把A厂的盖子 安到B厂罐子上面 最后成品易拉罐发货到厂里入库。B厂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包含的加工费就是安装盖子和它自己做易拉罐的费用。 没有委托加工合同,说这样不属于委托加工。 是否真的不算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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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从合同的角度来看,这不是委托加工的情况。委托加工指的是委托者将原材料或已加工的半成品委托加工服务提供者,由加工服务提供者以一定工序将原材料或半成品进行加工成成品后返还委托者。按照上文所述,厂家A厂购买的盖子是完成品,并未委托B厂加工,B厂只是帮助安装而已,因此这不属于委托加工的情况。
实际上,委托加工的判断标准是:加工服务有没有把原料转化成成品?把原料转化成成品的程度又大不大?如果实现了原料的完全转化,就属于委托加工;如果只是部分知识,或者把原料拆分、组合而不改变原料本身,可以不属于委托加工。
此外,委托加工还需要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其中涉及到加工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交付物、加工费用、质量保证等条款,必须明确提及涉及委托加工服务的事项,才能算作委托加工。
2023 01/28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