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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对公司认缴股份未缴足,现将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转让,那么转让股权业务中可扣除成本按已转让股份对应的股权金额占该股东全部应认缴股权金额的比例再乘以其实际出资额这样算对不对?

84785037| 提问时间:2023 01/2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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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是的,转让股权业务中可扣除成本按已转让股份对应的股权金额占该股东全部应认缴股权金额的比例再乘以实际出资额的方式来计算的。所谓的转让股权,即是指股东将其受让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该股权受让人支付股权金额,股东也可以基于这笔交易得到相对应的收益,在转让股权业务中,可以扣除成本,即按已转让股份对应的股权金额占该股东全部应认缴股权金额的比例再乘以其实际出资额。在税收上有明确的规定,即转让股权业务中,扣除成本的限额不得超过实际出资额的80%。 拓展知识:转让股权除了要计算可扣除的成本外,还要考虑所得税的问题,在转让股权所得中,未超过20%的部分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超过20%部分需要缴纳20%的所得税。
2023 01/2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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