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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建筑项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确定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1/2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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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确定建筑项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明文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以货物发出或者服务提供完毕时发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货物交付或者提供服务后,实际收到货款、服务款或者即征即退的货物销售款形式收到货款、服务款为准: (一)根据合同约定,以实际收款为准的; (二)以托收形式收到货款、服务款的; (三)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及其他投资性工程项目。 因此,建筑项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货物或服务提供完毕后,实际收到货款、服务款或即征即退的货物销售款的形式收到的货款、服务款为准,具体确定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拓展知识: 在建筑施工中需要注意,建筑施工费用是按照施工付款阶段来收取的,因此,施工付款阶段也会影响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如果施工付款金额较大,建设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付款,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并减少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3 01/2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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