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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普票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增值税申报附表一,附表二是不是都不需要填写,空保存就可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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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于本期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凭据可以仅为“小规模纳税人凭证”,而无需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1和附表2,只需要在申报表中空缺处签字确认即可。因此,按照中国现行规定,当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时,可以只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凭证申报增值税,而不需要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1和附表2,只需要在申报表中空缺处签字确认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凭证只用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增值税特殊发票的申报,此时需要填写附表1和附表2。此外,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要时刻关注财政部和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规定,以确保按照最新规定正确填写申报表。拓展知识:增值税申报表中,除填写附表1和附表2外,还有其他义务,比如填写“本期销售额”及“本期采购额”,以及“本期应纳税额”和“本期已缴税额”等重要信息。
2023 01/28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