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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a 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哪些凭证是异常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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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异常凭证指的是保税及特殊管理区域发票实际不属于认证范围内的凭证,也就是指通过报关行认证未被认证通过的凭证,或增值税稽查部门确认无效的凭证,那么这些凭证称之为异常凭证。其特征是实际不存在发生经济效益的行为,其本质是以增值税发票为名义存在,但实质上不存在的凭证,其中可能涉及欺诈、虚开等违法行为。
拓展知识:实际上,异常凭证可能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其异常性往往能在增值税稽查部门有了足够的发现后得以暴露。为了防止异常凭证的出现,增值税稽查部门会不定期地对纳税人的增值税管理状况进行综合稽查,通过采取“网络式的稽查方式”进行稽查,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凭证及非法行为,以此保证纳税义务的真实、准确、合法的履行。
2023 01/28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