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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双方各自在各自工作的城市买了房子,都有房贷,填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可以各自申报各自的房贷吗?

84785006| 提问时间:2023 01/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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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为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鼓励公众购买住房,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免税对应的住房贷款利息,即准许纳税人把住房贷款利息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申报扣除。 因此,双方都可以在自己工作的城市买了房子,且都有房贷的情况下,各自在填写税务申报表上各自申报自己的住房贷款利息,从而获得一定的减免税对应的住房贷款利息优惠。 至于税务申报时贷款利息的抵扣金额和具体准许有何限额,请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拓展知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住房贷款利息的减免,住房租金的抵扣,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抵扣等。此外,按照国家规定,本地居民可以凭借在本地购买住房时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双方双方所缴纳的住房贷款利息等,获得更多的个税减免优惠。
2023 01/2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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