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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间与客户发生的餐费,不超过200,但超出差旅餐补标准,是否可以一同记入差旅费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01/28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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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根据《关于加强出差费用管理的通知》,在出差期间与客户发生的餐费,不超过200,但超出差旅餐补标准,不可以一同记入差旅费。收入核实出差人员的餐费报销,餐费报销金额不得超出当地实际市场消费水平。出差期间实际发生的餐饮费用,应在单次消费额不超过200元的范围内,可以由出差人员自付,餐费报销金额不得超出200元。 这是国家出差费用要求,如果出差费用超出200元则不能一同记入差旅费,如果需要可以多准备2-3张收据,记录下实际发生的餐费,出差结束后将收据提交财务部门审核。 拓展知识:根据《关于加强出差费用管理的通知》,出差期间建议采用节约观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消费,避免消费过多。不可以出差期间参加任何慈善活动、社会捐赠或教育捐赠等活动,也不可以进行礼品赠送。出差期间应严格遵守对公车辆报销管理规定,不得驾驶非公车辆,只能出行租用的汽车出差,车辆报销金额不得超出政策规定。
2023 01/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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