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 2021年底12月份的时候 费用不够 会计暂估了运输费100万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100万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万 然后2022年1.2.3.4相应月份分别来票 35万、12万、28万、33万的运输费 当时来票月份分别做账(譬如2022年1月份)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35万/1.09 进项票 35万/1.09*0.09 贷:应付账款-A公司 最后再4月份一笔冲销2021年12月底的暂估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100万 红字 贷:应付款张-暂估 100万 红字 这样可以吗?2021年这个暂估100万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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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感谢您的提问,在您的决定中,您决定在2021年12月时候暂估100万运输费用,并在2022年1-4月来票分别消费35万、12万、28万和33万,最后再4月份一笔冲销2021年12月底的暂估。这种做法是可以的,由于暂估的记账发生在2022年,因此暂估的100万只能在2022年底的税申报中扣除,而不能在2021年的税申报中扣除。
除此以外,补充一点拓展知识:暂估后,企业可以在后续月份的结账时,来票、实物成本与暂估的费用进行一一对比,对记账规范有很大的帮助。
2023 01/28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