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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2021年度我按实际支付的工资计提每月工资的,比如说2021年8月发7月工资,8月份我按实际发7月份工资计提8月份工资,9月我按实际发8月份工资的数额计提9月份份工资的,以此类推,12月发放11月工资的,12月我是按11月份工资来计提12月份工资的,最后发现少计提了1个月工资,就是12月份工资,利润总额少计提了1个月的工资,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扣除那1个月份的工资吗?12月份的工资,我们是1月份发放的,1月份发放的12月份工资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扣除吗?这个少计提的1个月份工资填在账载金额里,还是实际放生金额里,还是税收金额里

84785018| 提问时间:2023 01/28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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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您好,根据税法规定,您的这种情况是可以把12月份的工资作为抵扣所得税的,应按实际发放的12月份工资,在账载金额里填写,这样就算抵扣了12月份应该缴纳的所得税。 此外,在支付工资计提所得税的时候,还需注意其他因素,比如是否有抵扣税前扣除项目,抵扣的金额是否超过定额,所有这些都需要考虑,才能准确计算每月应该缴纳的所得税。另外,抵扣税前扣除项目及限额,也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及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故应及时核实各项规定,以保证缴纳所得税正确无误。
2023 01/2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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