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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咨询下,我I公司12月份的社保有个人辞职了,但社保企业和个人都扣款了,在1月的时候系统又退回来了企业和个人的但是全部都扣减在个人部分里,这个分录我该怎么写呢

84785027| 提问时间:2023 01/28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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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如果12月份有个人辞职,但社会保险企业和个人都扣款,在1月份系统又退回了企业和个人的钱,应该按照实际支付人民币金额分两次进行分录,即12月份的社会保险扣款,开支一个:社保局(支出)、个人所得税专户(收入),1月份的社会保险退款,开支二:社会保险专户(支出)、个人所得税专户(收入)。 拓展知识:社会保险发放的原则和条件 1. 强制性责任:参保单位必须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参加社会保险; 2. 公平性原则:即社会保险要公平对待所有缴费人,不能有歧视; 3. 综合性原则:由于社会保险是一个综合性的制度,因此其发放应当兼顾保障和政策之间的平衡; 4. 持续性原则: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实行持续性的管理,以确保受保障对象始终得到保障; 5. 灵活性原则: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放应当灵活处理,以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 6. 数量原则:社会保险制度的发放数量必须与当前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保障受保障者从社会保险制度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2023 01/28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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