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老板有两个公司,跟供应商签的合同是A公司,现在付款想通过B公司,开票抬头也是B公司,可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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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结束合同的时候,付款的责任由约定的当事人共同承担。因此,A公司和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中,付款责任是由A公司承担的。但是,如果A公司认为B公司有能力清偿义务,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B公司也承担付款责任。
如果A公司和供应商之间没有另外约定B公司也承担付款责任,B公司可以替A公司付款,但是B公司不能直接对供应商享有付款责任,而是A公司仍然是主体责任,B公司只是承担A公司付款的渠道角色。此时,开具的发票抬头仍然应该是A公司,B公司可以在发票中做出记载,以示B公司在此次交易中的背书和担保关系。
拓展知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清楚付款责任承担方,以免出现纠纷。另外,在开具发票时,抬头需与主体付款方保持一致,以免造成开票内容不合法的问题。
2023 01/28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