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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程结算单是在去年12月结算的,但发票是在今年4月开来的,我可不可以按发票做在今年4月的账里

84785020| 提问时间:2023 01/28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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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只有当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的记账和结算时间一致时,在账务上才能算作在实际发生月份的经济活动。由于您的工程结算单是在去年12月结算的,发票是在今年4月开来的,这种账务的形式是不符合实际发生的原则的,所以不能按发票做在今年4月的账里。 拓展知识:在财务报表编制中,一般以实际发生原则为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当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才能记录在报表上,因此,只有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才能算作财务报表上真实有效的经济活动。实际发生原则在财务报表中的实施,要求财务会计人员不以收付支付的时间来考虑财务上的记账结算时间,而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的时间来确定记账结算时间。
2023 01/28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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