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一般纳税人,之前预缴增值税已抵扣销项税额,现在税务这边查出,之前抵扣的预缴增值税多抵扣了,现在补交之前多抵扣的预缴增值税,这笔分录怎么做?之前预缴的增值税科目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现在是不是应该直接冲减?还是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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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种情况应该先对本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冲销,再对上期的增值税已退税额做冲销,最后补写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一笔分录,原因是上期税务局查出已交税金多抵扣,补交未交税金,分录具体如下:
▲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退税额 xx
▽本期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xx
▲上期增值税已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退税额 xx
▽上期增值税已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xx
由于上期增值税预缴多抵扣,因此需要补交未交税金,集中处理法是两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冲销,针对上期已交税金增加一笔分录,代表上期增值税多抵扣,此笔分录应从未交税金科目反映出来,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补交增值税多抵扣的分录情况。
拓展知识: 如果当期增值税主体变更,则需要注意本期的增值税及预缴增值税的科目处理,此时应先正负算法进行处理,然后加上相关的科目处理,以保证增值税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023 01/28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