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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去年十月开始营业,连续两个季度亏损,税务会查么?

84785035| 提问时间:2023 01/28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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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小规模纳税人去年十月开始营业,连续两个季度亏损,可能会被税务机关查账。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当纳税人的经营收入和盈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税务机关有权采取检查和查账的措施。一般来讲,“重大变化”是指连续三个月经营收入和盈利的减少程度达到20%以上或者负增长,则可以认定为“重大变化”。 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连续两个季度的经营亏损属于“重大变化”范围之内,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检查和查账,以确定其销售额、实际收入和减免税等情况,并弥补税款收入。 另外,在此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应注意记录经营收入和盈利情况,针对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减少潜在的税务风险。此外,应注意把握成本支出,优化经营结构,实行合理投资,积极增收,努力改善经营收入及盈利情况。
2023 01/28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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