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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废是只能当月作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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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发票作废是指发票所写明的真实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事实不符,发生在票据使用期间而有必要取消发票记载而进行补开的情况。对于普通发票来说,可以在当月作废。但是对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的办法只适用于已开票,未开票的发票,可以在发票记载日期之前作废。拓展知识:《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当发票发生作废情形时,应当由发票使用人及时向发票领购方书面申请作废,并由发票领购方在发票产生前2天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税控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作废。作废申请审核通过后,发票领购方应当及时给予发票使用人作废发票的替代凭证,发票的有效性自作废之日起停止。
2023 01/29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