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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资,先打款给员工,员工再去采购,不直接打到销售方账户,这样可以吗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2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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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样并不合理,如果是政府采购或大型企业采购,应该使用公开招标方式,以招标价格为准,不能直接给个人支付款项。由于采购不便于管控和核算,还会引起采购主体或贫民侵吞财政款项的现象,因此不建议直接打款给员工,可以考虑将款项先打到公司账户,由采购主体负责操作采购程序,最后再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拓展知识:国家规定的采购程序一般包括:择优比价法、公开招标法、询价法、竞争性谈判法和协议采购法五种,其中择优比价法和公开招标法是采购主体最常采用的采购方式,并且由于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更容易促使采购商满足要求,实现省钱采购目标。
2023 01/2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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