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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企业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余额为38万元,2012年发生亏损150万元,2013-2017年间的每年税前利润为15万元2018年税前利润为20万元,2019年税前利润为4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金计提比例为10%。1、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是多少?2、2018年应交纳的所得税是多少?3、2018年税后利润是多少?4、2018年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是多少?5、2019年税后利润是多少?6、2019年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是多少?7、2019年计提盈余公积金多少元?8、2019年可供给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多少?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3 01/2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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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是38万元-150万元+15万元=3万元。 2018年应交纳的所得税是15万元×25%=37.5万元,2018年税后利润为15万元-37.5万元= -22.5万元,2018年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万元-22.5万元= -19.5万元,2019年税后利润为40万元-40万元×25%=30万元,2019年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万元-10%×30万元=27万元,2019年计提盈余公积金为10%×30万元=3万元,2019年可供给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7万元-3万元=24万元。 企业利润分配一般是按照企业的税后利润,这笔钱是企业的净利润,扣除了税费后的净收入。税后利润是指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减去税费后的净收入,这是企业实际的可用利润。企业可把其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进行股利派发、进行偿还债务、加入企业盈余公积金、形成现金储备、进行投资等。这些分利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更有效地利用利润,帮助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2023 01/29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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