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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外派到本公司员工,已签外派协议,付给外派公司的员工工资等费用,无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能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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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48条,企业所得税可以减免企业支付的费用和税金,但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正规发票,而未对外派公司出具发票就付给外派公司的工资等费用,因此不能扣除这些费用。但是,税法第37条规定,企业可以按实际的管理和营运需要,自行确定多支付的成本项目,并以发票为凭据,申报减计所得税。所以,如果企业有多余的管理需求,可以及时出具发票,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另外,也可以考虑采用雇佣服务合同外派方式,以获得一定的减免企业税务。
2023 01/29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