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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器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 13%,2019 年 6 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 40 万元,税率 13%,税额 5.2 万元; 取得运费专用发票,列明金额 1 万元,税率 9%,税额 0.09 万元,款项通过银 行支付。 (2)根据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本月发货不含税售价 1600 万元,成本 1000 万元。 分两期平均收款,将本月应收一半货款开出专用发票交给对方,列明金额 800 万元,税率 13%,税额 104 万元。这笔款项已经收到,存入银行。 (3)购进一项专利权,取得普通发票,列明金额 100 万元,税率 0%,税额 0 万 元,转账付款。 (4)接受网络维护服务,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 20 万元,税率 6%,税额 1.2 万元, 款项尚未支付。 (5) 委托某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 50 万元,税率 6%,税 额 3 万元,转账付款。 (6) 购进一栋办公楼,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 6000 万元,税率 9%,税额 600 万元,转账付款。 (7) 支付借款利息,取得普通发票,金额 80 万元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3 01/2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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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某电器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2019年6月份具体情况,(1)购进原材料,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为4万元,税率13%,税额5.2万元;取得运费专用发票,列明金额1万元,税率9%,税额0.09万元,款项通过银行支付。(2)根据分期收款销售合同,本月发货不含税售价1600万元,成本1000万元,分两期平均收款,将本月应收一半货款开出专用发票交给对方,列明金额800万元,税率13%,税额104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存入银行。(3)购进一项专利权,取得普通发票,列明金额100万元,税率0%,税额0万元,转账付款。(4)接受网络维护服务,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20万元,税率6%,税额1.2万元,款项尚未支付。(5)委托某广告公司发布广告,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50万元,税率6%,税额3万元,转账付款。(6)购进一栋办公楼,取得专用发票,列明金额6000万元,税率9%,税额600万元,转账付款。(7)支付借款利息,取得普通发票,金额80万元,税率无,税额0万元,款项已经支付。 这些情况对某电器企业来说,其应纳税额之和为:原材料5.2万元、运费0.09万元、销售商品104万元、服务1.2万元、广告3万元、办公楼600万元共计714.49万元。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按月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税凭证,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抵扣税额外,应当完整体现税款信息,包括销售额、税率、税额等。
2023 01/29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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