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发生下列相关业务:(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1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34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000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万元。(2)发生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广告费12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400万元,其中支付其他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发生管理费用1000万元,其中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3)营业外支出90万元,其中罚款支出5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对希望小学捐款60万元。请按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该企业2021年度的准予扣除的广告费用;准予扣除的借款利息费用;捐赠限额;实际应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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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我国《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2021年发生销售、财务、管理等费用,应当准予扣除的广告费用为1250万元,准予扣除的借款利息费用为160万元,捐赠限额按照规定是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20%,总计为1,950万元 (8100万元-5000万元-340万元-70万元)*20%。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费-税前扣除项目之和。总计为1,950万元-60万元-1250万元-160万元=520万元。
拓展知识:
在缴纳所得税时,除了须知晓上述扣除项目外,投资者还需知晓捐赠政策,如希望小学捐款限额等。同时,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减免所得税。
2023 01/29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