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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票未到,如何暂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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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货到票未到是指卖方发出货物到买方地址,而发票未能及时发出,此时应使用暂估方法登记货物发出,以免影响企业账实核销。
暂估一般由企业会计人员审核,一般以“货款支付凭证”或“运费凭证”作为暂估凭证,即发票未到前,以入库单以及货款支付凭证和运费凭证作为暂估依据,以此记账,并在发票到达后更新核销。
暂估的原则是:货款支付凭证的日期应与货物发出的日期相同,货款金额和发票金额应该一致,除非有特殊情况支持。因此,在暂估时,应注意凭证和运费凭证的日期与货物发出的日期相统一,并且应充分考虑特殊情况,以确保账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拓展知识:暂估的审核主要包括日期检查、金额检查、发票校验三个方面,以确保暂估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在审核时也要注意税率的准确性,以确保企业的税收有效缴纳。
2023 01/29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