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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样的农产品发票可以验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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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农产品发票可以用于进项抵扣,具体的发票类型是: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统一发票》和《卷式发票》,也包括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农业服务发票以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其中,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发票明细表应当具有以下单据号码:增值税专用发票号码、通行费发票号码和收费发票号码,并须写明出售进项农产品的名称、数量及金额。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业服务发票,除显示开票的服务企业的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及全额付款的账号外,还应当在发票上明示:出售进项农产品的名称、数量及金额;交易日期;服务或货物的描述;服务或货物的价格;买方的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
最后,要注意的是,准予进项抵扣的发票,仅限于金额、种类和数量在发票上均有明示的农产品及其交易服务性费用,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则进项抵扣将被驳回。
拓展知识:我国从2018年起开始了“一票难求”改革,不仅限制了发票领用金额,还增加了电子发票的使用频度,特别是对农产品发票的要求更加严格,使企业在申请抵扣的时候要提交更多的相关发票。
2023 01/29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