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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去年10月成立的,但是今年一月份税务登记的,这种是不是不用做2021的汇算清缴

84784999| 提问时间:2023 01/29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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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按照营业所得额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缴纳应纳税额,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报送汇算清缴申报表。那么对于去年10月成立的公司,但是今年一月份税务登记的,是不需要做2021年的汇算清缴的。 因为从税务登记的时间上来看,企业的税收年度一般是以税务登记的年度为准。也就是说,尽管公司在去年10月份成立,但若是今年一月份公司已经完成税务登记,那么公司就可以视为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所得税法的法定暂停期(如果是完成全国统一登记的企业,可以视为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根据营业税法规定,按照该企业的报税年度和营业所得额,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今年1月份,税收年度不能涉及2021年,因此该企业不需要做2021年的汇算清缴。 拓展知识:汇算清缴是目前常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方式,其最大特点就是在本年度内,将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本年度预缴税额进行汇总结算,由个人本人自行缴纳、核定税款。
2023 01/2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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