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你好!咨询一下你!我们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建筑劳务分包”这个项目。我司跟项目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我司按排操作员帮项目公司操作建筑机械,我司收项目公司劳务费。现在项目公司要我司开发票给他们,请问我们是开”劳务费“项目的发票给他们吗?还有就是我司是跟这些操作员个人签订劳务合同的,我们不给他们买社保,我们只给工资给他们,请问我们要帮他们报个税吗?如果报这个个税是不是跟平时的工资个税不一样的,要报劳务方面的个税呢?麻烦帮分析一下,谢谢[抱拳]

84784981| 提问时间:2023 01/29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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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首先,您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协议,根据协议内容,您公司按排操作员帮项目公司操作建筑机械,您公司应开具“劳务费”发票给项目公司。关于操作员的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属于自然人应当缴纳的财产性收入,包括:劳务报酬、报酬、经济补偿、特许权使用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报酬不超过每月税前4000元时,应当如实填报,由个人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而当报酬超过每月4000元时,由项目公司进行申报,并扣缴完毕之后,报酬方支付报酬。因此,如果报酬不超过每月4000元,需要操作员自行申报;如果超过每月4000元,由项目公司进行申报和扣缴。
2023 01/2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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