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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哪些项目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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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计税收入中扣除相应金额:
一、子女教育:自费支付子女受教育的费用,包括支付的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
二、大病医疗: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大病医疗费用,包括支付的医疗费、康复费、药品费等;
三、住房贷款利息:从计税收入中可以直接扣除的住房贷款利息,每年最高可扣除2万元;
四、住房租金:从计税收入中可以直接扣除的住房租金,每年最高可扣除2万元;
五、赡养老人:支付赡养老人的费用,包括家庭赡养老人在内;
六、继续教育:支付本人继续教育(不含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费用,包括支付的学费、书本费、住宿费等。
此外,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有的大型工程、公共卫生事业等项目,纳税人依照不同程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家财政部门规定。
拓展知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比较灵活,不同实际情况下,有不同的扣税形式,例如就业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同时,个人所得税的收税标准有征税率表和定额扣除法两种。
2023 01/2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