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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业汇票背书,B背书给C并记载不得转让,C再背书给D的行为是无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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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不是无效的,但转让的效力受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票据法》的规定,商业汇票背书人(B)在背书时,可以记载不得转让,也可以记载能够转让但不得超过某一级数。但是,《商业票据法》也规定,由第一背书人(B)背书给第二背书人(C)后,第二背书人(C)可以继续将商业汇票背书给第三背书人(D)。因此,C再背书给D的行为是有效的,但是,由于B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在这种情况下,D拿回商业汇票后,既不能继续背书给别人也不能转让给别人。
拓展:商业汇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主要是为了保护商业汇票的有效性,让多个背书人集体负责商业汇票的履行,防止一个人拿着商业汇票转让,商业汇票变成无效汇票,从而给受益人造成损失。
2023 01/2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