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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先做专项附加扣除,然后再做综合所得。 这样吗?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30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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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是的,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通常是先做专项附加扣除,然后再做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指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有助于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是由地方政府授权的税收减免措施。它与综合所得是两码事,其目的不同,扣除计算方式有所不同。综合所得税是根据纳税人的家庭综合收入计算的,包括工资收入、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劳务报酬等;而专项附加扣除则是根据纳税人参加传统减免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减免部分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人会说,先综合所得税再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但实际上,这两个税相互影响,如果先做综合所得税,则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就少了,最后的税的数额也会加大,所以,个人所得税一般先做专项附加扣除,再做综合所得税。 希望读者能够把握机遇,正确使用专项附加扣除,减少纳税人的税负,切实节税。
2023 01/30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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