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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产假期间工资是照常发的,并且总金额比生育津贴要高,所以生育津贴后不再发放了,这一部分生育津贴冲减工资,这个金额是写生育金的金额还是写之前发放工资的金额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3 01/3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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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在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仍将按原定的工资标准发放,但这个金额将低于本应得到的工资金额,其差额将由生育津贴承担,即用生育津贴抵消工资部分,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在工资单中得报销的金额是生育金的金额,而不是之前发放工资的金额。 生育津贴制度在中国于1995年开始实施,它的总体目的是为了维护和支持家庭的生育权利,促进生育,替工人营造一个尽可能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他们能够在节约资源的前提下享受到生活和经济支持。未来,中国将继续加强对生育津贴制度的执行,不断改善和完善这一政策,并在各领域开展有关政策建设,以更好地提升保障工人生育权利的能力。
2023 01/3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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