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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老师:房地产公司开发一期项目有10栋楼,先完工有3栋楼并开始交房,但开发成本归集滞后,付款发票未回,附属配套设施才刚刚开始。请问先完工交房的3栋商品房在成本未归集未到位或者说未知的情况下,如何结转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

84785036| 提问时间:2023 01/3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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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在上述情况下,需要区分商品房开发与其附属配套设施开发费用。属于商品房开发成本的,需要所有房屋均竣工交付后,核算后结算支付;附属配套设施的成本,可以在其正式投入使用之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提前结算,并计入该楼宇的成本中。此外,即便现在尚未知晓开发成本,也可以按照预算投入进行结转,但不建议开发商在短期内完成多项项目,以免出现因结转成本较大而未能赚回投资费用而产生损失。拓展知识:如果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长期投入,可以考虑采用分期结转模式,通过分期出售向客户收款,并将收款记入商品房的开发成本中,这样就可以实现成本的合理结转,减少项目中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2023 01/3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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