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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作废的显示红字信息表金额(税额)大于原蓝票卡开具红色信息表金额,不知道这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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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处理跨月作废的显示红字信息表金额(税额)大于原蓝票卡开具红色信息表金额,应予以依法追缴,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8〕113号),差额应当全额追缴,发票用户不得按照表头金额税率计算税额,必须准确纠正,全额缴纳差额税款。一般而言,发票用户应当在申报价税分离表时,确认税控开具的发票,并按照事实金额及税率申报税款,若发票中金额(税额)调整后,有差额产生,则有必要提出补缴申请。
另外,差额追缴的金额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建议发票用户及时向税务机关反映情况,减免差额应纳税额拓展知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8〕113号),税务机关予以减免的情形:(一)购货方对开具发票错误无法申报税款,已补缴税款但产生部分额外税款的;(二)购方已经补缴税款,但发票表头金额更正后折合人民币金额小于5000元的;(三)发票作废后补缴税款的,购方已经补缴税款,但发票表头金额折合人民币金额小于5000元的。
2023 01/30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