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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体户的发票专用章和公司名字不一致可以吗?发票专用章的名字是法人代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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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答案是:不可以。因为发票专用章及公司名字是个体户的法定标识,它们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不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的第七条规定:“发票专用章的名字必须是法人代表的名字。”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使用发票应当保证发票内容、开票途径、开票时间等真实准确”,发票的每一项内容一定要与实际情况一致,不一致的发票将被视为无效发票。
拓展知识:
发票的开具是税务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它是识别纳税义务人身份和认定纳税义务的关键。因此,个体户在开具发票时,必须保证发票专用章和公司名字与法人代表的名字一致,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个人权利。
2023 01/30 13:25